1、纯粹知识和经验性知识的区别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这是没有任何怀疑的
康德开篇说,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这里就出现问题了,康德的哲学被称之为先验哲学,那么他为什么说知识从经验开始呢?这不是和经验论一样了吗?答案是不一样。不一样的点在于,经验论认为知识来源于经验,而康德认为知识开始于经验。也就是不否认经验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外部世界给予感官以质料,就无从谈起知识。但是仅仅有质料,也不存在知识。因为知识有先天的要素。
因为,如果不是通过对象激励我们的感官,一则由它们自己引起表象,一则使我们的知性活动动作起来,对这些表象加以比较,把它们联结或分开,这样把感性印象的原始素材加工成称之为经验的对象知识,那么知识能力又该由什么来唤起活动呢?
于是康德就加以说明,知识是需要外部给予信息的,他给予信息于感官,形成感性表象,然后知性运作起来,整合为知识。
按照时间,我们没有任何知识是先行于经验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
知识并不先于经验,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没有经验,我们就已经具备了关于世界的知识,这就陷入了独断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在时间先在性去谈论这个问题,还有就是从逻辑先在性去谈论。
但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为开始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
经验很重要,但是经验给予的是知识的质料,而不是知识本身。经验论认为,知识就是经验,这就把知识的形式也归结为经验,这就错误了。这里说到知识的来源问题,如果说知识来源于经验,指的是经验处于知识的逻辑先在。上面说的是时间先在。举个例子加以说明,我们看到苹果,发现是一个红色的、圆形的图像。那么,从时间先在来说,当然是我们先要在视觉上接受到关于苹果的信息,我们才有这样的一种表象。但是从逻辑先在性来看,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信息处理成红色的、圆形的,为什么不是别的颜色和方形?这在我们经验之前就已经被预先规定死了。这个逻辑先在性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中起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不了解这一点,就难以理解古典哲学。
因为很可能,甚至我们的经验知识,也是由我们通过印象所接受的东西和我们固有的知识能力(感官印象只是诱因)从自己本身中拿来的东西的一个复合物
这里康德说,很可能,我们的知识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经验性的质料,一个是先验的形式。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康德在这里基本上开宗明义点出全书的主旨,但是此时处于一种假设。西方哲学书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个,一个是假设部分,只要逻辑不发生矛盾,都可以提出。难点在于对这个假设进行系统性的证明。
对于我们的这个增添,直到长期的训练使我们注意到它并熟练地将它分离出来以前 ,我们只是不会把它与那些基本材料区分开来的。
康德认为,常人认为知识就是来源于经验,但是他要论证的是经验开始的知识不一定都是经验,还有另一种成分,那么怎么提取(论证)出来,就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事情。
这样,至少就有一个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不能一见之下马上打发掉的问题:是否真有这样一种独立于经验、甚至独立于一切感官印象的知识
那么,这种可能性是否具备,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需要紧紧地抓住这种假设和证明的思路。这里出现了独立于经验和独立于一切感官印象,前者是就知性而言的,后者是就感性的直观形式老师的。
人们把这样一种知识称之为先天的(a priori),并将它与那些具有后天的(a posteriori)来源、即在经验中有其来源的经验性的(empirische)知识区别开来。
这里出现了先天和后天,所谓先天之先,指的是逻辑先在性。比如说,
人是会死的
苏格拉底是人
苏格拉底会死。
这是一个典型的三段论推论,但是假如说,我都不知道谁是苏格拉底,我压根就没有经验到他的存在,这个三段论依然有效,他并不在我经验某物之后生效,而在我经验之前生效。我们只需要论证的是人是不是会死的以及苏格拉底是不是一个人就行了。这就是逻辑意义上的先在性。
所谓后天,就是在逻辑意义上来源于后天、
然而“先天的”这个术语还不足以确定地表示与上述问题相适合的全部意义。因为很有些出自经验来源的知识,我们也习惯于说我们能够先天地产生它或享有它,因为我们不是直接从经验中、而是从某个普遍规则中引出这些知识来的,但这个规则本身又还是借自经验的。所以我们会说一个在挖自己房子基础的人:他本可以先天地知道房子要倒,即他不必等到这房子真地倒下来的经验。 但他毕竟还不能完全先天地知道这件事。因为他事先总归要通过经验才得知,物体是有重量的,因而若抽掉它们的支撑物它们就会倒下来。
这句话指的是,就是上面所给出三段论推论,人、苏格拉底最终都是可以还原为经验的。尽管那个结论本身是先天给出的。那么,存在不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就是你无论怎么还原,他都无法还原为经验呢?
所以我们在下面将把先天的知识理解为并非不依赖于这个那个经验、而是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所发生的知识。
也就是说,真正的先天知识,是独立于一切经验之外,所谓独立于一切经验之外,就是力图追问存在,而不是存在者。
与这些知识相反的是经验性的知识,或是那些只是后天地、即通过经验才可能的知识。
那么,经验性知识,就是只能通过后天经验才得到的信息。这里用的是“经验性知识”不是“经验知识”,经验知识是有先天成分的,而经验性知识进一步剥离的结果。
也就是,经验知识=先天知识+经验性知识
但先天知识中那些完全没有掺杂任何经验性的东西的知识则称为纯粹的。
那么,纯粹就是不参杂任何经验性质料的东西。包括思辩理性、实践理性和判断力
于是,例如“每一个变化都有其原因”这个命题是一个先天命题,只是并不纯粹,因为变化是一个只能从经验中取得的概念。
每一个变化都有其原因,那么这样一个命题是先天知识,即使我们没有经验任何东西,我们也可以下此判断。那么,他纯粹吗?不纯粹,因为变化只能从经验中才能得出这样的概念。也就是,真正的纯粹的东西,不仅这个命题本身是先天的,命题之中的各个成分也得是先天的。
2、我们具有某些先天知识中,甚至普通知性也从来不缺少他们
在这里,关键是要有一种我们能用来可靠地将一个纯粹知识和经验性的知识区别开来的标志。
如果,我们要去探讨纯粹先天知识和经验性知识,那么就需要找到一个标准,才能判定。
经验虽然告诉我某物是如此这般的状况,但并不告诉我们它不能是另外的状况。
比如说,花是红的,这是一个经验知识。但是花也可以不是红的,但是他是具备逻辑意义上的可能性的。
因此首先,如果有一个命题与它的必然性一起同时被想到,那么它就是一个先天判断;
那么,先天判断就是指他和他的必然性能够同时具备。比如说,单身汉是没有结婚的男性,这是一个绝对必然的判断,依据的是非矛盾律。再比如说,飞马会飞,这也是一个必然判断。如果说,飞马不会飞,这就是自相矛盾,自相矛盾的命题在逻辑上就连可能性都不具备了。当然,飞马会飞本身这个飞马是否存在,我们不加考虑
如果它此外不再由任何别的命题引出,除非这命题本身也是作为一个必然命题而有效的,它就是一个完全的先天命题。
这里出现了完全的先天命题,难道还有不完全的先天命题吗?所谓完全的先天命题,就是处于不再被推论出来的结论。比如说,苏格拉底会死,这是一个不完全的先天命题,因为他是通过上面两个命题推出来的。更为重要的还不在于他是不是被推出来,而在于那个推论的大前提本身是不是经验的。如“人是会死的”,这本身是一个经验性命题,那么他所推出的结论即使是先天得知的,也是不完全的。但是如果大前提本身就是先天性的,那么结论也可以是完全性的。
其次,经验永远也不给自己的判断以真正的或严格的普遍性,而只是(通过归纳)给它们以假定的、相比较的普遍性,以至于实际上我们只能说:就我们迄今所察觉到的而言,还没有发现这个或那个规则有什么例外
上面给出了判断先天命题的第一个标准,下面是第二个标准,指的是普遍性。经验性的判断是一种当前状态普遍的状态,只要当前没有遇到例外,那么他就暂时普遍的。
所以,如果在严格的普遍性上,亦即不能容许有任何例外地来设想一个判断,那么它就不是由经验中引出来的 ,而是完全先天有效的。
如果设想,这个命题不可能出现例外,那么他就是完全先天有效的。
所以,而经验性的普遍性只是把对大多数场合下适用的有效性任意提升到对一切场合都适用的有效性,例如在这样一个命题中:一切物体都有重量;
经验性的普遍性,仅仅把暂时性的普遍提到了一个任何时候都普遍的状态。比如说一切物体都有重量,这是一个经验性的普遍性。如果在月球上,就不存在地球的重量,因此他是暂时没有被证伪。这和一切物体都是有广延是不一样的,一切物体都有广延,他的反面是不可设想。
相反,在严格的普遍性本质上属于一个判断的场合,这时这种普遍性就表明了该判断的一个特别的知识来源,也就是一种先天的认识能力。
前面说了一个不严格的普遍性,也就是把一个暂时的普遍性提到一个永恒的普遍性,但是这是不合法的,因为你无法保证没有例外。那么,我们就可以设想一种完全的普遍性,这就不能从经验给予,而只能是先天的认识能力。
于是,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就是一种先天知识的可靠标志,而两者也是不可分割地相互从属的
那么,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是先天知识的可靠标志。这就是判定先天知识的标准,一个是必然性,一个是严格的普遍性。那么他是“或”还是“且”的关系呢?
但由于在两者的运用中,有时指出判断的经验性的局限性比指出判断中的偶然性要更容易一些,又有些时候指出我们加在一个判断上的无限制的普遍性比指出这个判断的必然性要更明白一些,所以不妨把上述两个标准分开来使用,它们每一个就其自身说都是不会出错的。
这里说的是,在我们判定一个判断是不是偶然性判断,这就很难以判断,比如说天鹅都是白的,你从单个事实是无法判断是必然的(除非你看到黑天鹅),因此莫不如去指出经验的局限性。其次,我们也很难判定判断的必然性,那么我们转而去判定判断是不是一种无限制的普遍性,也就是去设想判断有没有反面?
不难看出,在人类知识中会现实地有这样一些必然的和在严格意义上普遍的、因而纯粹的先天判断。如果想从科学中举一个例子,那么我们只须把目光投向一切数学命题;如果想从最普通的知性使用中举这样一个例子,则在这方面可引用“一切变化都必有一个原因”这个命题;
人类具备所谓的纯粹先天判断,如一切变化都有原因。这个命题是一个先天命题,但是他不纯粹,那么康德为什么又在这里举这个例子呢?因为上面所说的“纯粹”指的是判断之中不参杂任何的经验性成分,但是这里的“纯粹”指的是知性上的纯粹使用。譬如说“一切变化”这是一个普遍性的成分,“必然有”这是必然性的成分,那么他在知性的使用上,确实是一个纯粹先天判断。
的确,在后一个例子中,原因这个概念本身显然包含着与一个结果相联结的必然性的概念,以及规则的严格普遍性的概念,如果我们像休谟所做的那样,想要把这个概念从发生的事经常地与在先的事相伴随中,从由此产生的联结诸表象的习惯(因而仅仅是主观的必然性)中引申出来,那么这个概念就会完全失去了
这里就是回应休谟的质疑,休谟认为因果律仅仅是习惯。那么康德认为,原因这个概念包含着与结果相连接的必然性概念,如果我们能证明这一点,因果律就是先天法则了。这里的意思在于,如果我们说到原因这个概念,我们必然想到结果这个概念,否则原因就无法称之为原因。
我们甚至无须这样一些例子来证明我们知识中那些先天纯粹原理的现实性,也可以阐明这些原理对于经验本身的可能性是不可或缺的,因而阐明其先天性。
那么,要回应休谟的质疑,就不能从事实去反驳休谟,而是要从理论意义上去反驳,我们必须阐明,先天原理并不依赖于经验,反而是经验得以成立的原因。
因为假如经验所遵循的一切规则永远总是经验性的、因而是偶然的,经验又哪里还想取得自己的确定性;所以我们很难把这些规则当作第一原理来看待。
经验中无法取得对于原因的论证,因为经验总是偶然性的,经验的确定性只能由先天成分去取得。比如说“一切变化都有原因”这是一个先天原理,因为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原理,经验自身都无法构成。
只是在这里,我们可以满足于阐明了我们认识能力的纯粹运用这一事实以及这种运用的标志。但这样一些先天原理的根源不仅仅在判断中,而且甚至在概念中也表现出来了
一个判断可以是具备先天性,同样概念本身也应该具备先天性,一切经验都必须以先天原理为可能的前提。固然说,概念不是知识,但是有些概念是处于支配性地位的,比如说,
如果你从物体这个经验概念中把它的颜色、硬或软、重量,甚至不可入性这一切经验性的东西都一个个地去掉,这样最终留下的是它(现在已完全消失了)所占据的空间,而这是你不能去掉的
一个物体可以没有颜色、没有重量,但是不可以没有广延,那么物体这样一个概念之所以能够成立,便是由于广延性才能成立,而广延性的成立便在于空间的先天成立,如果说空间是一个经验性的,那么就是偶然性,我们可以设想空间并不存在。那么这样一来,物体这个概念就无法构成。
同样,如果你从任何一个有形的或无形的对象的经验性概念中把经验告诉你的一切属性都去掉,你却不可能取消你借以把它思考为实体或依赖于一个实体的那种属性(虽然实体这个概念比一般对象这个概念包括更多的规定)。
这是第二个例子,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东西,这个东西有很多属性,我们一个个去掉,我们无法去掉的就是实体这个属性。所谓“实体”是构建对象的基本条件,比如说,我们说“运动”,我们马上要追问“什么在运动”,这个什么就是实体。如果实体都去掉,那就进入了佛教所说的无自性的状态,这就无法构建起知识了,陷入了僧肇所说的《般若无知论》
这样,由于这个概念借以强加于你的这样一种必然性所提供的证据,你就不得不承认这概念在你的先天认识能力中有自己的位置。
这样一来,我们就明白了,不仅判断中有先天原理,概念也有先天原理。
